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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■新快报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刘可维

      广东发展银行原副行长、原执行董事王新在广州市中院受审。公诉机关指控其在处理广发行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涉嫌受贿共计80万元港元及一辆价值68万元的豪华越野车。王新是广发行高层腐败窝案中第一个受审者,也是职位最高的一个。

      处置不良资产受贿

      王新,58岁,乌鲁木齐市人,大学文化,原任广东发展银行副行长、执行董事。

      2009年6月5日上午他像往常一样坐货运电梯直达银行总部地下车库,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干警突然出现带走了他。同日他被刑事拘留,6月19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将其逮捕。


     据指控,2004年8月至2006年12月,王新担任广东发展银行(下称简称广发行)副行长期间,利用分管该行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广控集团有限公司、该行资产管理部的便利,在处置广发行的不良资产中,为侯明(另案处理)代理的汉国置业(深圳)有限公司(下称汉国公司)提供帮助,先后收受侯明贿送的感谢费共计80万港元及一辆价值68万元的汽车。公诉机关认为,王新作为国家机关委派到国有控股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已构成受贿罪。

      下属经理拉其下马

      据悉,拉王新“下水”的侯明并不是广发行在编员工,但早年曾在广发行下属公司任经理。此人在广发行高层结交甚广,关系熟络。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,广发行转让不良资产“广海项目”,侯明受汉国公司请托,多次向王新提出由汉国公司收购“广海项目”。而原已经选定的深圳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认为转让条件太苛刻,遂退出竞购。王新遂向侯明表示,同意汉国公司收购该项目,并在广发行风险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该项目时,表态支持并获得通过。最后汉国公司成功收购“广海项目”。侯明在大功告成后到王新的办公室送给其感谢费30万港元。

      三亿债权五千万拍卖

      2006年4月初,汉国公司委托同案人侯明与广发行交涉,运作收购广发行不良资产“中旅大道项目”,既广发行持有的对广州中旅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3亿元。为确保汉国公司无竞争、低价收购该项目,侯明先后向广发行董事长李若虹、执行董事王新提出,将该项目指定给其事先串通好的安华白云拍卖行拍卖。李若虹同意后,王新最终表态同意将该项目以5000万元的底价拍卖。在侯明的操作下,汉国公司在无竞拍对手的情况下以底价拍得“中旅大道项目”。汉国公司支付侯明1380万元。侯明于2006年7、8月份两次到王新的办公办公室送给其共计50万港元。

      除了收钱外,王新的控罪里还有一项是收受豪华越野车。2006年9月27日,汉国公司的副总经理王某以运泰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的名义,购置了一辆价值68万元的“雷克萨斯”越野车交给侯明。2006年底,侯明将该车交给王新使用。

      庭审直击

      庭上悔罪希望获轻判

      原定上午9时开庭的法庭,在上午8时30分就被不明身份的人将旁听席占满,记者只能在法庭门口了解情况。上午10时,王新被法警押上法庭。只见他身材高大,两条浓眉中间有一颗痣,眼睛大而明亮,虽然穿着囚服,仍然感觉到有书生气质。据律师介绍,在最后陈述时,王新承认自己违反了党纪国法,表示悔罪,希望能够获得轻判。

      新闻背景

      广发行数名高管落网

      事实上,王新并不是此次广发行反腐风暴唯一落马的高层。据此前媒体报道,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雷达与王新同一天被逮捕。广发行总务部总经理李书锦也保外就医。而王新案中的侯明也被另案处理。2009年6月19日,广发行董事长李若虹提出辞职。2009年6月22日,广发行召开董事会,一致通过了他的辞职请求。

      王新其人

      案发前,王新主管广发行资产整合、人力资源和科技。总行稽核部、人事部和科技部向其汇报工作。现年58岁的王新在行内颇有口碑,尤以善于平衡人际关系著称,其业务能力亦受多方认可。公开资料显示,王新最早从新疆步入金融圈,先后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、中国银行新疆分行。2002年8月,王新由中国银行新疆分行副行长调任广发行副行长。2005年,广发行启动引资重组,王新分管规划部、资产管理部等关键部门。重组完成后,王新又以副行长之身份兼任首席整合官,同时也是广发行新股东之一中国人寿派出的执行董事。

      罪轻辩护

      越野车是借来的

      此案的辩护律师为王新做罪轻辩护。首先,辩方称指控王新受贿所得的越野车实为借车,并非受贿。该车的车主是运泰实业(深圳)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运泰公司),2006年将车配给侯明用。几个月后,王新的腰椎病犯了,坐越野车比较舒服,侯明就借给他用。律师指出,最能证明这一说法的就是车的登记证至今还在运泰公司。

      拍卖是领导同意的

      对于“广州中旅大道项目”的处置,律师表示王新开始并不同意将项目给安华白云拍卖行拍卖,理由是拍卖费很贵。但后来李若虹同意给安华白云拍卖行,王新只好同意。此外,律师表示,王新在“广海项目”中只是在履行职务,当时万科公司认为条件太苛刻退出,汉国公司花了3个多亿购得,并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。

      最后,律师指出王新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。“每一次侯明给钱,王新都拒绝,侯明都是把钱塞在车里、抽屉里。”律师举了个例子,“中旅大道项目”的感谢费侯明特意分两次送,就怕一次送被拒绝。

      律师还称王新有心脏病、脑梗塞,在看守所里犯过病,希望法院能够轻判。

      所涉两宗弊案

      1.“广海项目”。侯明受汉国公司请托,多次向王新提出由汉国公司收购该项目,大功告成后,侯明送给王新感谢费30万港元。

      2.“中旅大道项目”。涉及资产为广发行持有的对广州中旅大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3亿元。侯明穿针引线,王新表态同意将该项目以5000万元的低价拍卖。经由侯明私下操作,汉国公司在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底价拍得此项目。侯明后送王新50万港元。

      广东发展银行原副行长、原执行董事王新被控受贿共计80万元港元及一辆价值68万元的豪华越野车。是广发行高层腐败窝案中第一个受审者,也是职位最高的一个。

      广发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雷达与王新同一天被逮捕。

      广发行总务部总经理李书锦也保外就医。

      将王新拉下马的侯明不是广发行在编员工,是其下属公司的一名经理。
by ami000 | 分类: 职场杂感 | 评论(1) | 引用(0) | 阅读(3200)
GFYG
2010/09/09 13:50
讲笑吧!一个年薪几百万的广发行副行长,会为这区区几十万断送自己马上退休的前程?!把谁当傻子耍啊?!gringringringr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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