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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用“裸官”身份大肆助长个人疯狂敛财,一次性收取300万美金、港币1000万等大宗钱财,还唆使其多名家族成员参与巨额贿款的接收、分解和转移等工作,连情妇也恣意走上台前收取贿赂;帮老板减免4亿债务获利千万……

      近日,粤国资委纪委在旗下杂志《国企清风》首次披露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案情。目前,李若虹开除党籍处分,取消其退休待遇,有关违法线索移交广东省检察院作进一步调查。


     曾一次性受贿300万美金

      在披露的李若虹违纪违法事实中,重要特征是权钱交易的巨大牟利性。

      从上世纪90年代末,李若虹始任广发银行董事长起,任职一把手时间长达十二年。期间他通过打招呼、接受请托等方式,为新加坡国籍华商林某在工程项目承包、物业买卖及承租等方面为林某公司提供各种便利,林某则以巨额金钱和物资利益作为回报,仅林某一人总计送给李若虹人民币861.5万元和港币408.6万元。

      另外,其个人收受的贿款中仅一次性给付的就有美金300万、港币1000万和人民币500万等多个数据。

      分析指出,广发银行虽然在企业制度流程设计上刻意规避“一把手”在贷款和资产处置等重要环节的专权行为,譬如规定“一把手”不参与贷款审批环节,但又规定董事长具有最终否决权,属于所谓“点头不算摇头算”,“一否”定命运。制度设计存在漏洞导致“一把手”权力寻租空间大。

      于是,一些申请贷款的企业特别是私企对李若虹敬若神明,担心好不容易走完最后程序反而被否决,这给李若虹权力寻租预留了空间。

      李若虹利用提供贷款帮助或处置不良资产减债等途径,收受孙某明、张某粦贿送的房产(含别墅)多套。

      利用处理不良资产之机敛财

      此前有媒体报道称,李若虹被查或缘起广发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弊案。

      此次披露显示,“处置不良资产”成为李若虹案情的关键词。

      李若虹利用个人手中操控权力在广发银行的工程项目建设、物业装修及租赁与买卖等方面施加影响力,特别是利用银行处置不良资产之机,为利益关联人谋取不当利益,然后索取或收受大宗物业或大笔钱款。

      其中仅登记在李若虹及其妻子名下的位于广州、深圳及澳大利亚的物业(含别墅)就多达6套,这还不包括以其兄弟和情妇等人名义收受和占有的房产。

      从受贿总额上看,李若虹收受他人贿赂,共计人民币1440.8万元、港币408.6万元;还涉嫌收受他人巨额财物,合计人民币1944.7万元、港币1342万元、美元300万元。

      帮老板减免4亿债务获利千万

      李若虹为逃避被查处风险,处心积虑进行掩护。

      为规避相关部门对大规模流动性资金查处的风险,李若虹授意将巨额贿金化整为零,分散到多个家族成员账户,如其大哥、四弟等,均参与索取利益关联人的大笔钱物,从而最大限度逃避被查处的风险。

      2007年12月,李若虹收受商人张某粦贿送的深圳银湖齐明山庄别墅一套,当时估价为人民币1174万元。通过其大哥办理有关手续,将该别墅登记在嫂子马某某名下,然后将该别墅交给其情妇弟弟居住至今。

      早在1997年,李若虹妻子和女儿已移民澳大利亚,为支撑其妻女在澳洲的富足生活,李若虹变样进行敛财。

      2005年,李若虹在帮助香港超礼公司减免所欠广发银行4亿元债务之后,不久以妻子李某玉在澳大利亚购房资金不够为由,向该公司老板刘某庆索取港币1000万元存入其妻在香港的银行账户。

      除了为妻女在澳洲购有两套商品房外,李若虹还为妻子在澳洲银行存入澳币600万元,按当时汇率折算约为人民币3600万元以上。

      情妇利用不正当关系加入索贿

      在李若虹贪腐案中,另一个不可忽略的特定关系人为时任广发银行督导员的女性吕某某。李若虹“裸官”身份客观上助长了其对金钱和美色的欲望,降低了其进行贪腐的忌惮程度。

      在香港等境外收受贿赂存入境外银行也是李若虹受贿的惯技之一。李若虹曾授意情妇吕某某利用周末假日旅港之便,两次收受商人梁某港币共150万元。还假借炒股、炒外汇盈利为幌子,吕某某仅提供6000美元给港商廖某力炒股,却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,以炒股盈利分红为名,接受32万元的所谓“回报”,后来又以炒外汇盈利之说,接受70余万元贿款。

      吕某某也曾利用不正当关系向李若虹多个利益关联人索要好处,如向商人林某一次性索要购房资金320万元,用于购买番禺华南碧桂园别墅1套。还收受商人廖某力房产1套及港币约60万元及其他好处。

      同样,为规避被查处的风险,吕某某在受贿前采取虚构借据做掩饰办法。在一次听取廉洁教育课后,吕某某个人心生惶恐,想出以借款方式对付以后可能的调查,特地找到林某用A4纸补开一张320万元借据,却不注明具体还款日期。

      李若虹涉及的贪腐事实暴露了银行内部监管环节存在的致命问题。一些制度流程设计看似周密完善,但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环节,为李若虹进行利益输送提供了空间。

      李若虹案也暴露,以往国企派驻的纪检组往往受制于企业权力架构,难以发挥应有的执纪监督作用,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纪检体制机制改革。加强对国企(包括金融领域)的审计监督和专项巡视,要加大力度实现审计全覆盖、巡视全覆盖。特别是对主要领导人员要建立责任终身追究制度。

      李若虹简历

      据资料显示,李若虹,男,籍贯黑龙江绥化,1955年7月出生,大学学历本科,高级经济师。

      自1990年起,李若虹历任广发银行总经理助理、副总经理、副行长及行长、董事长并党组成员、党委副书记、党委书记等职务。

      2009年7月,李若虹任广东省金融办副主任(正厅级),直至2013年6月,其因病办理退休手续。

      2014年7月4日,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通报称,李若虹因涉嫌严重违纪,正在接受组织调查。同年9月,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,依法对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、广东发展银行原董事长李若虹(正厅级)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,并采取强制措施。

文:南方日报记者 房珊珊 梁文悦 赵杨


by ami000 | 分类: 职场杂感 | 评论(0) | 引用(0) | 阅读(114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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