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发行原副行长王新因受贿被判刑4年
[| 2010/10/26 20:35]
广发原副行长王新涉嫌受贿辩称被迫收钱
2010年10月26日14:14新华网
昨日,广东发展银行原副行长、执行董事长王新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。据指控,王新在负责处置不良资产期间,为他人谋取不法利益,收受他人感谢费共计港币80万元及价值68万元人民币的“雷克萨斯”汽车一辆。据了解,这是2009年广发银行多名高层被调查之后首个受审的高管。
王新简历:1951年10月出生,本科学历,高级经济师。从新疆到广东后任广东发展银行副行长、党组成员、党委委员、首席整合官,也是股东之一中国人寿派出的执行董事。2002年8月,王新出任广发行常务副行长,至2006年12月前主管广发行资产处置与发展规划。2008年广发行重新确定高管架构,王新成为7名副行长之一。